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含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内容。
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要求教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要求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剌、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教师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有探索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
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倶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