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开离职证明有时间限制吗?我离职超过半年了,原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了
- 2、离职前的工作交接周期多长合适?
- 3、离职半年,前领导打电话说工作没交接好,让我回去,怎么办?
- 4、在岗半年没办交接手续
- 5、离职交接半年后公司要求赔偿半年前的公司损失有法律效力吗
开离职证明有时间限制吗?我离职超过半年了,原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了
没有时间限制。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因没开离职证明致新单位不予录用 公司被判赔偿》
没开离职证明公司被判赔偿
曾女士离职后,因原单位一直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单位不予录用。为此,她起诉原单位要求赔偿损失。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依法判令曾女士获赔8000元。
曾女士曾入职一家公司担任研发类岗位。过了半年试用期后,她觉得公司的制度和工作环境和预想不太一样,就决定离开。不久后,曾女士顺利找到了一家满意的单位,薪酬待遇也不错。随后,曾女士向原公司递交辞职信,对方口头通知她离职的时间,但一直未出具解除劳动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曾女士当时并未在意,后新公司要求她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曾女士这才意识到了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又返回原来的公司要求出具。因原公司一直没有开具,曾女士收到了新公司的取消录用通知书。
丢了工作的曾女士越想越生气,便向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原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年终奖、五一福利费以及因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用工单位不予录用的薪资损失共计两万七千元。仲裁裁决支持了曾女士的部分请求,双方不服裁决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最终,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曾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
中央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人民网-因没开离职证明致新单位不予录用公司被判赔偿
离职前的工作交接周期多长合适?
团队管理员工离职
离职前的工作交接周期多长合适?
一、通过观察企业离职者,你会发现,提出离职的同事在办理离职交接的这个月,哪位同事之前不和他走近,但是忽然走近,他就是下一个公司即将离职的同事。
二、已经向公司提出离职的人,通常心思已经不在公司,而内心有想法想离开公司的人,为什么会靠近这名员工呢,原因很简单,也想从内心得到安慰,我认同的公司的问题是否他也是这样认同的,然后好坚定自己有离职的想法。另外就是自己之所以没有提出离职,是因为还没有找好下家,甚至还不知道去什么行业企业做什么岗位,也想从即将离职同事处获取信息便于支持自己未来去的企业的选择,他和即将离职人走近,就一个目的,看看他想去哪里,做什么挣多少钱。
三、而愿意主动和即将离职人走近的,会有两种人,一是近期自己其实也有走的想法,另外就是这人工作态度有严重问题或者不喜欢自己的岗位内容,后者,近期不会直接离职,但是早晚会走只是时机未到,因为他的工作态度和表现企业也不可能给他升职加薪,而他自己在本岗位也没有这样的期待。
四、有句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企业人际中一点不假。作为管理者,一个团队的人员离职是件正常的事情,但是如何将离职人员对团队的风险降低到最小,是需要注意的。
五、首先,对于提出离职的人,看是否有必要去挽留,主要从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来看,通常都可以客气的挽留,认可员工前期对部门所做的贡献,毕竟工作了这么长时间。
六、其次,需要缩短离职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转正员工提出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企业给一个月的时间好去招聘新人,同时做好工作交接。而其实企业应该尽快在一周以内尽快让该员工办理完手续。如果在提出后的2-3个工作日,会显得过于急,会容易引起即将离职人的情绪,即将离职人通常期望能多拿些时日的工资,然后安排未来一个月后的事情。而即将离职人,一旦和领导表述离职后会迅速和部门关系好的个别同事沟通,这个事情,会传递的很快。
七、大家和他工作的配合以及对配合工作的要求都不会报期望,而对于部门有新员工的话影响更大,不利于新员工的稳定,新员工会想这家企业如果很好,这位同事为何要离职,我是否选择对了,因为新人离职只要提前一周说即可。而实际新人手上并没有开展更多的工作,其实都是在1-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很快办理离职。对于一个即将离职的人来说,要想让他什么都不说公司和领导的“不”字很难,遇到是非同事,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说不定就会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断评价起来。这些信息是不利于公司管理者管理不离职的其他员工的。所以说,通常在转正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给一周的工作交接即可,如果对方不想那么快办理离职,则可以看是否还有未休的年假和调休,可以在家给假,然后确定好一天来公司办理手续。
八、再次,千万不要期盼一个即将离职员工和新同事的工作交接会好到哪里去,新老同事交接,对新招的同事来说,只是弊大于利,即将离职的人心思已经没有在本岗位,这样的工作状态会直接影响新同事,比如迟到比如外出面试频繁的请假等。还有对工作岗位很细致的解说已经没有兴趣。而新老员工交接本来,就是件尴尬的事情,另外,工作是否交接清楚和明白,其实新同事是根本无从知道的,再有相关岗位经验的人来做这个职位,实际换了公司名称和业务再类似的岗位内容,对于有经验的新同事来说,都有新学习的内容,所以新人无法知道信息交接是否全面,是否理解了交接的全部内容。所以工作交接,应该给到的是,这个部门的直接管理者,他更清楚,如果有该岗位并列的同事可以做辅助的工作交接的监交人。另外,即将离职的员工,离职前没有情绪还好,如果有情绪,则直接影响到新人。
九、最后,对于管理者千万不要顾虑到岗位一个月时间要招聘新人,所以一定让即将离职人做满这一个月。你是因为招聘新人到岗有个招聘的周期,而一定让对方干满最后的一个月,但是实际上,新人未必一个月就一定能招聘到,如果是个专员岗位还好说一到两个月就可以招到,要是经理岗位怎么也要两个月左右时间。岗位不空缺一个月,你要想清楚,是希望公司天天来一个空壳的人,还是来个人做好这个岗位的业绩,并对部门负责呢?即将离职的人,是背负不了这个责任的,他也已经无需担当责备了,因为在这个月,你交给他的工作,他说没有完成你又能怎样谈话和批评呢?难道还指望他再拼一个月业绩为自己的收入绩效鼓起来而全力完成目标吗?如果是那样,他还提出离职干什么?请清楚的知道,他人的“心”已经没有在你这了。招聘新人的周期当然越快到岗越好,但那就是你这个管理者和人力的事情了。
十、之所以这样说,就是经验所致,观察了太多的同事而知道的。
离职半年,前领导打电话说工作没交接好,让我回去,怎么办?
已经离职半年,你的领导才打电话让你回去,说工作没有交接好,这是他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你直接拒绝他就好了。要知道你都离职半年了,又不是一天两天,如果是一天两天的话说你工作没交接好,让你回去再弄一下倒还能理解,但过去了半年说你工作还没交接好,就真的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
离职半年再回去交接工作是不合理的。
你已经离职半年,你的领导还让你回去交接工作,说明你上一家公司是真的很差,就工作交接这块来说他们没有做好,而且很有可能不是你的锅,他们只是想到你,想让你回去帮忙而已,这是一件特别不合理的事情,不管是从情理上来说还是从道理上来说,甚至从法律上来说他们都站不住脚的,因此你直接明确的表达你的拒绝即可。
这件事情足以说明你的离职决定是正确的。
但凡是一家正常的公司,都不会让已经离职半年的员工回去交接工作,这说明这是一家制度管理非常混乱的公司,所以你的离职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决定。
而且正常的公司他也没那么傻,会叫一个离职半年的员工回去交接工作,员工都已经离职了的了,你叫他回去他会回去吗?先不论他会不会回去,但就这个行为就显得特别的愚蠢,也可以说明你这个领导的情商是有问题的。
拒绝前领导的要求,让他不要再来打扰你。
你现在的工作跟你的前领导没有一点关系,所以不需要担心,你拒绝他之后会有什么后果,没有任何后果的,尽管放心的,大胆的去拒绝他,而且如果你答应他一次以后他还会再找你,甚至会让你不停的过去帮他们擦屁股,就是觉得你好欺负好使唤,因此第1次就非常明确的大胆的拒绝掉,让他以后都不要来找你。
在岗半年没办交接手续
员工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公司该如何处理?

盈科昆明
在公司中,员工离职后有义务对自己之前负责的工作进行交接给下一个员工。可现实中往往员工对办理离职交接积极性不高、抵触性较强,常常怠于和拖延办理此项事务。若出现了员工离职未交接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呢?
01 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是员工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故,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是员工的法定强制性义务。
同时,办理离职工作交接也可被视为是员工与公司的约定义务。该义务的约定性体现在,员工需要如何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流程),需要办理哪些离职工作交接(事项),应当承担何种举办离职工作交接的法律后果(责任),这些细节是应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的。换言之,员工的离职工作交接义务兼具“法定性+约定性”。法定性是体现在“必须办”,而约定性是体现在“怎么办”。
02员工未办理离职交接公司可暂扣工资吗?
实践中,一些公司苦于不能制约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想出了“扣押”劳动者工资的办法:
劳动者不来办理工作交接的,离职时的工资暂不结算支付;等劳动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之后,公司再结算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种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劳动者主动办理工作交接,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一做法其实涉嫌违法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离职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已明确公司可代扣工资情形,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明显,员工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不属于以上情形,即,劳动者离职的,一次性付清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不付清工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03若员工拒绝交接,企业能怎么办?
员工拒不办理离职工作交接应先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情况,一个是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需要承担的后果,如记入劳动者的诚信记录等;
二是如果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公司需给员工的补偿金的情况,公司还可以暂缓发放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离职交接半年后公司要求赔偿半年前的公司损失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离职交接半年后公司要求赔偿半年前公司损失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损失是由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以上就是关于离职交接半年和离职交接期有年终奖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