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