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决赛是指足球比赛中的16进8淘汰赛,这么叫的缘由是因为该轮每一场比赛都是争夺下轮八个席位之一,每场比赛产生八强中的1/8,故称之为1/8决赛。
如果称为八强赛,可能有歧义,是八个队伍比赛还是争夺八强席位。
同理,1/4决赛就是争夺4个席位之一,即8进4;1/2决赛就是争夺2个席位之一,即4进2,通常称之为半决赛。
因为足球比赛涉及到名词,基本上都是从现代足球发源地英国“借鉴”过来的舶来词,而英语又是一门很有代数精神的语言。
具体来说,人们会把决赛(final)看做定量“1”,那么用来决出决赛对阵双方的比赛就因此会被称为“1/2决赛(semifinal)”。这里的semi就有“某事物一半”的意思。
以此类推,决出半决赛对阵双方的比赛就是“1/2再除以2”,被称为“1/4决赛(quarterfinal)”。这里的quarterfinal就有“某事物四分之一”的意思;
决出四分之一对阵双方的比赛就是“1/4再除以2”,被称为“1/8决赛(eighth-final)”。这里的eighth就有“某事物八分之一”的意思。
当然有人会说“使用八分之一决赛只是为了避免八强战所发生的歧义”,但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典型的逻辑正确、事实错误的案例,因为在英语语境当中也从不缺乏“四强”、“八强”的这种说法。
比如美国大学篮球联赛(NCAA)就习惯性地将最终进入半决赛的四支球队称为“Final 4”。你可以选择直译成“最后四队”或者“决赛四队”,但显然“四强”是一个更加贴切的意译。
这种用“中文逻辑”去推导“英文逻辑”所犯下的错误还有很多。例如“足球比赛中打入三球”被称为“帽子戏法”,实际上与“进球多者会被奖励一个帽子”或者“帽子的英文单词(Hat)有三个字母”并没有太大关系。
在欧洲,自古就有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三支鸽子/兔子”的戏法,而这个戏法在著名小说《爱丽斯漫游奇境》里成为了一种欧洲最有代表性的文化景观——因此欧洲人也习惯于将“某项事/物连续出现三次”称之为“帽子戏法”。